常见问题及解答
问题 1:南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?
答:南宁师范大学公开的学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。 - 主动公开: - 公开范围:本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学校编制的《南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目录》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学校网站上查阅目录,或是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查询。 - 公开形式: 主要采取网上公开、文本公开等形式公开。具体网址为http://www.nnnu.edu.cn/;还通过校园网门户网站、官方微博、官方微信、校内信息平台、校报、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、杂志、广播、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、年鉴年报等形式公开。 - 公开时限: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高校信息,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法律、法规对高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 - 依申请公开: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,可以申请获取。学校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承担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问题 2:如何进行依申请公开?
答: - 受理机构: - 机构名称:南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- 办公地址: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鸿远楼307 - 受理时间:8:00 - 12:00,15:00 - 18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 - 联系电话:0771 - 3908690 - 传真号码:0771 - 3127591 - 电子邮箱:nnsfdxxb@163.com - 通信地址: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鸿远楼307室 - 邮政编码:530001 - 申请方式: - 当面提交:申请人可以到南宁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,填写《南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申请获取学校信息。 - 信函提交:申请人可以从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《南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》后,通过传真、信函的方式发送到校长办公室指定的传真号码、邮寄地址或电子邮箱提出申请。学校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 - 处理流程: - 审查:收到申请后,校长办公室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。 - 登记: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,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,在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。 - 答复: - 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且已经向社会公开的,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 - 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,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其所需的信息。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,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。因故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答复的,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,期限中止,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。 - 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信息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。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、联系方式。 - 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,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。 - 注意事项: -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,应填写《南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》。 - 当面申请的,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;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,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;网上申请的,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。 - 为提高处理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 - 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 - 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申请公开同一信息,学校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,不再重复处理。
问题 3:如何监督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?
答: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学校监察室投诉,也可以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投诉。 - 学校监督电话:0771 - 3908523 - 联系地址: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鸿远楼304室 - 邮政邮编:530001